尊敬的“程庆芳”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5日
尊敬的“程庆芳”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大邱庄—大胡同、大邱庄—团泊车票是否合理,车内无明码标价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县交通局和物价局进行了检查,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邱庄—大胡同,大邱庄—团泊客运票价问题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汽车旅客运价的函》(津价{2000}557号文件)规定,客运票价为在基本运价基础上,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汽车旅客运价,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汽车运价规定》有关条款,中型坐席高一级客车在坐席基本运价基础上加成100—200%的规定进行计算票价,旅客基本运价为每人每千米0.10元。大邱庄—大胡同客运班线距离60公里,大邱庄—团泊客运班线距离19.5公里,现分别执行的每人13元和每人6元标准,符合物价政策。 (二)关于明码标价问题 经检查核实车内确实没有明码标价,针对这一违价行为,县物价局检查人员当面对运营企业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责令立即整改。客运负责人表示接受广大旅客监督和批评,立即整改,在车内明显部位张贴客运票价,让旅客明明白白消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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