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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杜*   提问时间: 2009-11-19 20:38
 标题:尽快解决咸水沽镇普红新苑购房问题
内容:

    2006年,我们购买了咸水沽镇建筑公司开发的普红新苑项目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当时的价格在3000多元,是咸水沽最贵的楼盘,并在4月份交了1万元的房款,开发商给我们开了收据,并且在收据上注明了首付房款金额、楼盘的房号、面积、单价,其余房款办手续时再交。直到今年,普红新苑二期的楼才盖好,历时4年,让我们等这么长的时间,跟咸水沽镇有直接的关系。期间,我们多次催促完成购房手续,尽快入住,得到的都是“这就快了”。今年7月份,普红新苑已经快完成了,开发商咸水沽镇看到其他楼价涨到6000多一平米,顿生歹意,想让我们按照6000多一平米交款。出现这种不合理情况后,我们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区里,区里答复我们像这种情况不涨价,并要求开发商尽快跟我们完成购房手续。随后,我们找到开发商咸水沽镇建筑公司要求交款,完成购房手续,得到的答复是9月初在交,到了9月,又说10月1之后再说,过了10月1长假后,又说再等等看。总之,就是托。问为什么,开发商还是想按现在的价。开发商的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扰乱市场秩序,践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要求李广文区长亲自督办此事,让我们11月底之前交款,完成购房手续,尽快入住,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09-11-25 15:5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杜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津南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咸水沽镇政府调查处理。经与开发单位多次协商,开发单位同意将于近期对普红馨苑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给予具体签订时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津南区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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