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领导:
我打算自主创业,可我的家庭比较穷,目前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卖房了。
可是,如果我卖房那么我们家人的户口怎样安置,我计划两到三年后再 买房。请您给我出一良策,指一条明路,我将不胜感激。
谢谢
尊敬的张德宇: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任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1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因您卖房后暂不具备户口迁移落户条件,户口可继续登记在原地址上,待购房后,再迁移至新房处。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