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我是一名残疾人,我准备成立一家私营公司,请问目前我市在这发面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及扶植政策吗?谢谢!
孟先生:您好。
您如果创办公司,请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取得工商企业执照后,才能根据民政部颁布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办理福利企业认定手续,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一条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税务、工商、残联等部门咨询。
天津市民政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