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位尿毒症患者,6年前离异,每周需要血液透析3次维持生命。我每月退休金1090元,本人的退休金都不能够承担自付部分的医药费和治疗费,还需自己另想办法。
听说2010年我市开展特困群体医疗救助,请问市民政部门领导: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政府的特困医疗救助?
张士英同志: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救助家庭成员。您的问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
天津市民政局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