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关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09)21号]文件规定,为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明年不在开展新农合医疗保险,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项制度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09年9月1日开始缴费至12月31日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学生、儿童一个档次,每年每人筹资100元,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助50元;成年居民三个档次,筹资560元档次,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筹资350元档次,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筹资220元档次,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自10月21日召开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动员大会以后,现正全面广泛的开展推动工作。从宣传发动、登记录入、参保缴费等环节逐步推进,区里统一印制了明白纸和宣传册,要求村街发放到每一户居民手中,还利用电视和广播每天进行政策讲解与宣传,与此同时还对村街两委成员及信息员进行了政策与业务培训。如果安先生没接到明白纸和宣传册可以到村街去领,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村街委员会去问,也可以打22102009电话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区的医疗保险事业,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