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与附近学校合并了,请问原先的小学校舍与占地该如何处理?请问村委会是否有权处理这块土地与校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教育局和土地局立即对您的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原小学校舍处理问题,分三种情况:一是,如果所有权为乡镇街政府,村委会无权对校舍进行处理;二是,如果所有权为所在村,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同意后有权对校舍进行处理;三是,如果由邻近几个村联合建设,需要参与建设的几个村协调处理。(二)关于原小学占地处理问题,该土地的原有权属归谁所有即由谁收回。可以由乡镇街或区土地部门查明该土地的权属。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教育事业,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教育局 土地局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