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马路卫安北里小区的自行车存车处收费价格由每季度18元涨到24元,请问这个价格是否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允许?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此事?如果确实是由政府规定的,是不是应该提前公示出来?
尊敬的王超: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任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1月10日
尊敬的王超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价局调查处理。
经查,南开区小区自行车存车费是经区物价局批准自2009年11月开始由每月6元调整为8元。区物价局已在南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