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花明园小区是在2000年建成的。我是在05年按揭贷款购买的该小区的2手房。今年9月底再次出售,却被塘沽房管告知此方在建房时就有在建工程抵押款,无法过户!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查到,有在建工程抵押款是不能下发房产证得。为什么我购买2手房的时候,却并不知情,房管局为什么还给我过户?现在房管局不予解决!
李佳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1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