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同志所提在小学放学后办托管班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05年1月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小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目前我区各小学学生自早晨约7:30前后到校至下午约3:20前后放学,在校学习时间已相当于或超过上级所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的要求。因此,在放学后,办托管班违反了市教委的有关规定。
2.2008年塘沽区惠民工程之一的小学生免费校车于当年9月开通,至今已平稳运行了三个学期。免费校车极大地解决了小学生的上下学交通问题,得到广大家长的支持和社会的肯定。由于每路校车涉及多所学校,校车发车时间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因此学校放学后,乘坐校车的学生必须立即离校,去乘坐校车,否则将影响校车整体的运行。
3.放学后,办理学生托管班,涉及学校师资人员配备、学生安全管理等多项问题,且家长对举办托管班有各自的看法,以前也曾出现家长上访要求取消托管班的情况。
有鉴于此,对于在小学放学后,办理托管班的问题,教育局不对学校做硬性的要求,如家长有此需求,可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商谈。
塘沽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