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鹂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与交警北辰支队沟通,政策了解,现答复如下:
设在高峰路延长线上的停车场为无证经营的停车场,是由金润物业公司管理,其由来是因小区内禁止停放大型客货车辆,其中一部分从事运输行业的村民车辆无处停放,为解决村民的困难,金润物业公司才在小区外道路上设置了临时停车场,由车主出资雇人看管这些村民的大型车辆。对此,交警北辰支队多次进行调查调解,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盛仓小区外的自发停车场依法取缔,并将决定通知了金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下一步,依据目前的管理规定,高峰路延长线的地理位置和条件符合申办停车场的条件,可由物业管理部门申办停车场,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秩序管理,解决大型车辆无处停放的困难。同时,由交警支队通知无证经营的停车场负责人,限期消除违法停放车辆,将采取对仍旧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摄录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家乐超市车站的出租车占据公交站点的问题也将予以治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督查室
200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