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现在在第四中心医院上班已经两年多。他的户口在武清区,是由蓝印转正后的集体户口。他上班后,我们曾拿着就业协议、毕业证(天津医科大学)、劳动合同、派遣证等齐全的资料到市公安局户籍中心(唐山道)办过落户手续。但工作人员以他的蓝印户口是三年才转的正为由,不给办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尊敬的史维刚: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任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1月2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建议您到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