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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方网从2月底开通征集通道,在线征集广大网友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难题及对消费市场的建议。网友可通过北方网民生频道、北方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北方网新媒体”)和微博北方论坛前沿客户端等渠道参与互动。征集活动开始后,我们陆续收到网民提供的线索,内容涉及网络购物、快递投诉、预付费消费、商品房质量、通信运营商捆绑消费等多方面。
  北方网对网民发来的线索逐一梳理,发现越来越多的消费新现象充斥其中,如微商购物、海淘快递等。对此,我们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追踪采访,推出《维权新指南》特别报道,将网民的投诉内容及事件的调查过程予以公布。同时,请部分业内人士向广大网友发出消费警示,避免商家的各种消费陷阱,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宽带套餐何时“松绑”?
 
三大运营商“捆绑销售”

天津北方网讯:“捆绑消费”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从超市里面包和牛奶、牙膏和牙刷的捆绑,到酒店的婚宴捆绑婚庆,再到买车捆绑保险、买房捆绑车库等等……然而在通信行业,这种消费方式似乎更为普遍。

家住武清区的孙先生日前在安装宽带时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联通的宽带业务要求安装固话,每月最低消费10元或至少绑定一个手机号。但孙先生却表示,更希望“裸装”宽带。“我原先已经有一个移动手机号了,月消费在50左右,用了多年并没有换号的打算。如果同时使用两部手机,通讯费用支出太多;另外,现有套餐内的通话时长和流量我都用不完,如果再有个联通的号码,岂不是更浪费了。”在北方网开通的维权通道中,孙先生如是说。

如今,这种捆绑式的消费方式比较流行,前沿新闻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目前消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三种捆绑消费形式:一是开放式捆绑消费,即顾客在购买某种商品时,经营者附带赠送一定数量的同种或异种商品,也就是时下最为常见的“买几赠几”现象。但促销的商品有时会出现质量问题,一些商家甚至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限制性捆绑消费,商家把相关联的产品,如消费券、赠菜券等赠给顾客,但与此同时却限制了这些关联产品的使用范围、期限、数额等;三是强迫性捆绑消费,商家将在消费上有关联的产品强制性地卖给消费者。显然,宽带“捆绑消费”就属于第三种,消费者在办理某一项业务的同时,又不得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其他业务。面对运营商如此霸道的行为,消费者又该如何呢?日前,前沿新闻记者联系了孙先生,他表示,经过多次咨询,目前三大运营商的宽带业务都是采用这种“捆绑消费”的形式,而作为消费者,似乎也只能默默接受。

那么,捆绑消费是否违法?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显然,运营商在安装宽带时强迫用户捆绑手机卡或者固定电话的做法属于强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运营商强迫用户捆绑手机卡或固定电话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因此,作为消费者,当面对开放性捆绑消费或限制性捆绑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当面对强迫性捆绑消费时,消费者应该勇敢地说“不”,通过向消协等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经营者,捆绑消费不得人心,必将造成客户流失,希望运营商不能再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谋取超额利润,能够早日给“捆绑消费”松绑。(前沿新闻记者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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