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单良财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根据河东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河东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河东区拟实施大直沽东孙台、东宿舍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和我市对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委申请办理上述两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衔接项目下阶段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第11号)等有关规定,为征询是否符合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我们将项目情况在我委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该“公示”与您所提及的“拆迁公示”概念不同、目的不同、责任主体不同(拆迁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关于拆迁问题,属于区政府下阶段的主要工作,将按有关程序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关于“是否会拆迁?什么时候拆迁?”,请具体咨询河东区政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