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原加油站基础上改建成加油加气站的审批流程,加油站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该站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无土地证,无竣工验收合格证,加油站目前正常营业多年,现在我们公司想改建成加油加气站,需要我们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在加油站基础上增加气业务,需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要求,在安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加气行政许可适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主体市建委燃气管理处,办理程序可向市建委燃气管理处咨询(市行政许可中心有其办事窗口)。
东丽区政府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