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最近在河东区买了一套企产房,刚拿到新的租赁合同,里面关于合同有效期写的从发证之日起3个月(2014年12月20日-2015年3月31日),我想知道为什么有效期这么短?如果到期后此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我以后转让承租人是否可以?谢谢!
王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