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平区成都道有一间地下室公产房, 面积12.22平方米。
我想请问一下对于这类地下室公产房, 近期是否会有所安排? 如果有的话, 将如何安排?
阎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