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辰区姚江东路在这种三九天里还在路面洒水,而且是傍晚洒、白天洒,请问政府部门如因路面洒水导致湿滑行人摔倒、车辆事故这个由谁来负责?大冬天洒水这种行为请问有没有考虑过后果?想保持环境卫生是不是应该先考虑下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后果是否有利于百姓,是不是应该人性化些?政府是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和困难的,而不是为老百姓制造麻烦的对吗?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制止该洒水行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市容园林委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1月13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督办单要求,即日起至3月15日,每日六点至二十二点,对铁东路及辅道、淮河道及辅道等道路落实每日6次的盐水降尘及湿扫;姚江东路(含淮河南道、汾河北道、汾河道、汾河南道)落实每日8次,并且根据区长指示精神,区清指办与区监察局将联合对我单位洒水情况进行检查,如未按要求洒水将追究责任。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区市容园林委委已责成环卫所调整洒水时间和盐水浓度,严格控制在5°-10°之间,安排专人加水并做好记录,避免路面结冰。确保洒水车辆按督办单要求对上述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的同时,不影响行人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