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历人员落户
受理条件: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以下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历毕业证书须经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4、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7、申请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
8、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上述为天津警务网2014年9月12日发布的户口审批的资料,请问一下如果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上述第8项还需要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