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入住华明新家园首创溪缇郡五期的花园洋房。至现在2014年12月14日为止,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办理下房屋的初始登记。多次询问,都无果。在2014年12月2日再次打电话询问,被告知因业主有私搭乱建的现象,所以没有办下来。我对这个解释不能理解,1.私搭乱建不是只有5期的才有,为什么只有我们的办不下来?2.一年的时间都不能协调哈这个事吗?是不是我们做守法的公民的就得给那些不守法、不按规矩来的陪葬?3.一年的时间,发现了私搭乱建的为什么没有给拆除,政府部门都干什么去了?4.一年的时间,为什么不能早点告诉我们,过了这么久,才给我们一个荒唐的解释,相关的部门应该怎么做好随后的工作?5由于没有办下房产证,直接影响了我的孩子明年不能上学,这个损失怎么办?谁来负责任?由谁来补偿?6.是不是做守法公民,做一个老百姓就得吃亏,上当,而无处伸冤????要求电话回复。
黄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