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父亲准备在和平区买一套二手房,父亲目前在郊县有一套住房,我和我爱人在北辰区有一套住房(房主是我公公,我爱人是共有权人),都没有贷过款。也就是我们两个家庭目前各有一套住房,请问当前政策下我和我父亲能否共同买房?由父亲贷款,我为共有权人。
温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