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天津工作的一个外地员工,刚办理了居住证,去公司办积分入户的时候,人事科说不清楚这件事情,没有人负责,让我自己去办理,公司可以出证明什么的。后来我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问了一下,材料接收只针对公司,不接收个人的,让我去劳动局反映。我给劳动局打了个电话,他们说劳动局不办理积分入户,让我去行政许可中心反映。各方都来回踢皮球,请问这种情况去哪里反映,哪个部门负责这些事情。谢谢!
尊敬的高鹏飞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积分入户相关手续。员工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诉。”因此,您可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