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他们公司破产后有两年享受失业金,然后在今年7月开始缴纳了半年的养老保险,但对于医疗保险这方面没有了解,社保部门也没有通知。10月底去医院刷卡时被告知未缴纳,因当时不能缴纳个人医保,所以通知让等到11月初。现在再去缴纳,但津南社保拒绝接受,说我们已经超出了3个月。让等到退休前再补缴。我想问一下,这个中断是否影响退休以后的医保待遇,还有补缴的金额是否还要算上滞纳金?而且,我父亲每月去社保报道也并没有告知我们两年失业保障后需要养老和医疗一同缴纳,在缴纳养老保险时社保部门也没有提示,如果社保部门在当时提醒一下,也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现在我父亲去医院看病取药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希望您帮忙提点一下这种状况该怎么做?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