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翠亨北里24号楼居民,12月16日一把大火把我们单元从一楼到顶楼烧的面目全非,也把我家车库的电表箱、电表全烧坏了(见附件)。这本是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小区物业自知理亏,进行了掩人耳目的处理,但我家的电表箱、电表不与处理,我们怕再出现伤人事故,多次找物业要求马上处理,3天后才在我们自购电表箱、电表以后安装上。我们认为损失是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们本身就是受害方,费用应由物业负担。为此,我们找翠亨北里物业,物业不管,经理让我们找他的上级主管单位——平安里物业,平安里物业也不管,又让我们找翠亨北里物业,他们真拿我们当球了,来回来去的踢!
为此,我们请求区长:一要追查物业管理不到位及相关人员推萎扯皮的失职行为,二要全额退还我们自购电表箱、电表费用。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如下:
经查,24号楼3单元电表箱是业主您私自安装的,物业公司并不同意此事。因此物业不同意业主的请求,此不合格电路请业主您自行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