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是便民61路(大港--杨柳青)民营线路的经营者,自2004年开始,因为原有线路承载力有限,不足以提供沿线居民充足的出行能力。经政府号召,增加便民61路(大港--杨柳青)民营线路运营,我们响应号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其中包括:入线经营费28.5万元、更新车辆费35万元以及每年雇佣司乘人员工资10余万元等。多年来,我们为沿线的群众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条件,虽然我们和公交三公司所属公交161路有很长距离的重叠,但双方一直都合法、有序经营,没有大的争端和矛盾。
2014年10月31日,公交三公司在没有充分调研、评估和考虑同线路民营经营者权益的情况下,私自加车、换车,车辆加宽、加长、加座。公交三公司的这种行为打破了双方同时运营的基础,已经导致不公平竞争和商业垄断。起初,我们要求161路恢复原有的车辆数量,以恢复原有的经营状态。经与滨海新区大港区多部门的沟通,我们认识到提升改造国有公交线路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我们为了不影响国家发展公交事业,舍小家为大家,同意接受大港区交通局的建议,停止了便民61路的运营,准备将线路和车辆交回到政府手中。
但是,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等待,我们接到政府的通知,本次收购政府仅向我们支付30余万元的赔偿金,与我们的投入和损失相差甚远,不仅不能弥补我们的投入损失,更无法让我们及我们的雇工面临日后的生活压力。
故,我们诚恳的向各位领导发出求助,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为百姓做主,给予我们合理的补偿和安置。衷心感谢!
我们的要求是:1、赔偿我们的经营成本64万元;2、赔偿我们停运以来的各项经营损失5万元;3、我们的线路经营权是永久的,且距离我们车辆报废年限还有6年,故我们要求政府赔偿一年的收入损失25万元;4、我们及雇工的安置费用12万元。总计: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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