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去年10月份新购住房一套,在缴纳首付款时开发商就收取了3%的契税(本人首套房,坐落于西青区张家窝,面积90.03平米,2014年12月31日交房)。后来,我听说购买首套房而且面积不大于100平的话收取1.5%的契税,另外,契税是不是应该在交房时候(或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才应该缴纳,而且最近出台了契税新政策,如果是在交房时候(或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缴纳契税,那我多缴的部分是不是应该退还?请相关领导进行解答,并告知本人相关的文件或条文依据,谢谢!
刘爱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