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苏州工作,户口为天津市集体户口(天津市塘沽区塘汉路)。结婚证是在天津办理的,现妻子怀孕,因妻子为重庆农村户口,需在重庆办理准生证,重庆这边告知要男方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初婚未育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因在外企,企业不出具婚育证明。
另,此初婚未育证明可否代办?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办理婚育证明请联系户籍地计生部门,电话12356转3再转1.如有特殊情况,与办理部门沟通后,应允许代办。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