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98年大学毕业留在天津的,老家山东人,父母都是农民,我是独生子女,经询问父母,当时几乎家家都是2个孩子,我父母由于身体原因,就生了我一个孩子,但是当时没有办理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按照政策我是单独家庭,可以生二胎,但是请问,我应该开具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证明我是独生子女?我是76年出生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为本市户籍的由其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过村居委会)负责按审批事项要求出具有关证明。工作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56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