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田园小区有人来收垃圾清运费由5元涨到10元,今天通过23280891天津物价局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查询请示后回复,半小时电话回复我说,天津物价局和发改委定价居民垃圾清洁费无物业小区为每月5元,有物业管理小区每月3元,最高5元,有物业管理小区是指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在公示栏公示其合法手续及服务标准,所以我们小区应收5元每月,收取10元属于违法收费!另外收费没有地税发票,只能写收据,收据收费名称为垃圾清洁费,显然这样是违法的,请按照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每月5元收费,并按照要求开服务行业地税发票,乱收费的行为居民拒绝缴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普东街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田园小区物业公司所收10元/户/月费用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全区统一测算标准,含楼内外保洁、垃圾外运及小区秩序维护等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