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原居住于南仓二建大楼,2007年还迁至蓝岸森林小区,听说该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但该小区内的居民原居住地不同,有部分人还是通过购买商品房入住的。请问是所有的都属于经济适用房还是部分还迁居民属于经济适用房?南仓二建大楼还迁的属于什么性质?开发商已为我们缴纳土地出让金了么?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后,区开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已电话联系您,对所提出问题做出了相应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