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是住在北辰区普东新苑的住户,小区房本8年未下,现在咨询的反馈是正在办理初始登记,要求我们住户自己去拆迁单位办理天津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跑了多趟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告知都是先不能办理,请给我们住户一个准确答复,这个资格证怎么办?去哪里办?别说什么去原拆迁单位办理的空话行么?就告诉我们去哪里办?具体是哪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后,区开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电话联系您以作出解释,但您所提供电话号码已停机,现答复如下:
普东新苑小区相关手续正在市、区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力办理中,拆迁居民可持相关手续到原拆迁单位办理《资格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