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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 2014-10-31 11:16
 标题:咨询某区人才服务中心收取集体户口管理费的依据及具体标准
内容:

    你好,麻烦咨询一下集体户口管理费的问题。因单位没有集体户,单位统一把户口落红桥人才,最近因需要用户籍页,被人才告知,需要补交2年户籍管理费,1年500元。本人查阅国家及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只有相关档案费用,国家并没有规定户籍还有管理费之说。现请求予以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4-11-05 07:4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刘雷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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