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萃华里小区的居民,2014年我们小区进驻了一家名为“万信物业”的物业公司,小区从来也没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物权法》规定室外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收费问题应当由全体业主决定,仅仅依据物业公司的一纸公告就强行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在法律上已侵犯全体业主的权利;况且河北区萃华里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符合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标准的小区档次么?物业强行收取每月100元的车位费,并且在小区进口安装门禁,态度蛮横,不交钱就不让回自己家了?!本就是萃华里小区的居民竟然有家不能回,有车不能停,请问领导万信物业如此操作的法律依据何在?他们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的收费标准物价局通过了吗?他们给小区提供应有的服务了么?国家对进驻物业公司的小区有规定么?物业公司除了收钱以外有没有对萃华里小区的居民提供应有的物业服务?有人问过萃华里小区的居民愿意让物业进入了么?这些都是强制的是吗?就是为了收我们的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反而给我们普通百姓每个月的开支又增加了额外的负担,请领导关注河北区王串场萃华里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