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家洁辉物业又贴出通知,让大家到物业办公室交费,但是我们好多业主去交费,但是物业公司对物业费,停车费,清洁费都不能提供地税局合法发票,收据上也没有物业公司财务章,只是白条一张,居民要求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被拒绝!
请问普东街办事处,这就是你们声称的合法物业吗?那为什么不能按照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和停车管理协议合同,收费不开发票呢?没有这些很难被大家认可,交了一年的费跑了怎么办?没有书面合同和发票不受法律保护,无法明确服务内容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纠纷无法维权!因此大家无法理解,请有关领导给予公开解释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关于“普祥里家洁辉物业为什么收费打白条”的投诉,普东街领导非常重视,现具体答复如下:
经查,普祥里小区为2014年新改造旧楼区,按照市旧楼改造指挥部要求,该社区居委会已与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所收费用也全部开据了印有财务章的收据。如您的收据如无印章可到物业处进行更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