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至今,每月公积金存缴额已多于还款额,公积金账上有余额;而我父亲自主的住房早先购买时有商业贷款至今还有15万商贷需要还,每月需还2500元直至2015年,做子女的希望用自己的公积金账上的余额替父母提前还一部分款,以缓解家庭每月商业还贷的压力,请问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解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将相关政策与您进行解释,并且您对答复内容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