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现在遇到一个让人非常头疼的问题。我于今年5月份搬进位于河西区黑牛城道新世纪城35-01-601的新家。之前的房主办理了供暖暂停手续。因为并不了解关于恢复供热的要求,我爱人特意到紫金供热站咨询了如何恢复供热的问题,供热站的工作人员说恢复供热很简单,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要在什么时间之内提出申请。10月14日,我到紫金供热站想提出恢复供热申请,被告知目前电脑系统已经锁死,不能办理。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办理。因为超期,所以不能给予办理。我想在这里跟领导求助,难道就因为晚了半个月的时间,况且尚在采暖季之前提出申请,就不能给予办理了吗?想到冬天孩子要挨冻受罪,我们真的很无奈!我不知道电脑系统对供热有多大的影响?难道有很高深的技术难题不能解决吗难道楼道里的供热管道是受电脑的操纵吗?在此借助政民零距离,恳请区领导能否给予援助!!!
尊敬的郭女士:
您好!《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2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且在供热合同中也已明确停复热日期。一般来说,供热单位从每年的10月份开始,对供热管网及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水力平衡调试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供热系统是一个封闭运行的系统,如果在供热单位对管网和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调试期间暂停和恢复用热,是会影响到整体供热工作的。因此,根据条例规定及实际情况,如逾期,确实无法再办理停复热手续,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