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时候从塘沽滨海客运站坐大巴到蓟县,3号早上6:10分的车,在客运站买票上车后,车上售票员还找每位乘客收5元所谓的高速费,没有票据,从蓟县返回塘沽时,所谓的高速费就变成了10元,同样没有任何票据,想问一问,为什么买完车票还要另收所谓的高速费,这高速费是车站定的还是车主自己定的,符合物价规定么?还有,早上6:10的车坐满后沿途还在不停的上人,过道上都加了小凳子,存在超载现象。公交车上都安上了摄像头,这长途车上为什么没有,安上摄像头相信就不存在超载现象了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建交局客运管理执法部门进行了调查。因节假期间乘客过多,为缩短乘客买票时间,客运站采取了上车售票的方式,不存在票价过高问题;车辆司机与乘客协调收取高速费。执法部门已要求客运站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客运下发了通知所有车辆站外一律不能以任何名义加收任何费用,对违反者,除退还乘客加收费用外,还将对车辆停班3天并罚款1000元,希望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