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人在外地,因当地特殊政策不能在这边领取准生证需要回天津办理,怀孕已经四个月了,前期该做的检查,都在这边已经做过,今天咨询天津社区计生委,说需要做病毒四项抽血,还需要我本人过去,因为这个病毒四项我已经在外地的医院都已经做过了,还需要再次做吗?不做就不能领取准生证吗?准生证不能代办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已与您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第五条 本市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向发证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仍有问题, 请咨询您户籍地北辰区人口计生委,电话:12356-3-5.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