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今年春天刚刚迁入了津南区咸水沽金芳园小区内,本小区为还迁楼。在外漂泊了4年有余,如今总算安定下来有了自己的家,因为年纪越来越大了,所以选房选了一楼,本来全家人都很开心、高兴,老人家也有了自己安享晚年的“安乐窝”,可如今却因为两边的邻居家全部将房屋出租,干起了商业性的场所,一家干“快乐人家”超市,一家卖孕婴用品。每天人来人往,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失去了安全感,存在很多的安全、卫生隐患问题,开超市的一家居然砸掉了承重墙。找到物业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也希望津南区能有效的治理生活小区的生活环境和秩序,让居民能有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工商分局处理。
据反馈, 9月4日,属地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金芳园小区3号楼1楼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01室为一家牌匾为“天坛”的超市,103室为一家牌匾为“爱家”的孕婴用品店,其当事人均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立即依法予以取缔,当场拆除了该超市和孕婴用品店的牌匾,并责令其停止营业。今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会继续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予以查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