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自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的规划指导下,我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准备已久的携号转网工作已有大的突破。天津、海南于2010年11月22日零时正式实行携号转网。
1、对于实名制用户,机主身份信息不符(个人用户按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核对,单位用户按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核对);对于同一个用户的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号码,视为身份信息相符。
2、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商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未满只限于运营商提供了现金、终端补贴且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户签署了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在网协议。
3、用户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欠费或帐务不清;欠费是指除了申请日当期帐单外,尚未结清以前帐期的费用。
4、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
5、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6、申请业务的号码由于SIM/USIM卡丢失、被窃等原因已被挂失;
7、携出方网络故障,无法受理申请。
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携出的用户(天津移动157、188号段用户);
一号多转,即用户号码已在其它运营商公司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用户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 ;
而我的号码均不在这个范围内,为什么我多次去申请转网业务,业务员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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