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市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以此作为指导文件。至今已达7年之久,但是这种指导性文件并未按照其中说明每“2年”进行调整。7年间的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大家有目共睹,可是此文件并未有实质性调整。据了解,近两年各区县组织了调整听证会,但结果就是不了了之,而且据称已上报市政府,但迟迟未落地。不知是否与近年来天津市大力建设示范镇有关系,政府工作出发点应以群众为中心,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及权利。以下问题请相关部门给与明确说明:《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未及时更新,希望说明原因?以及针对此,近期所做的工作?最终公布日期?
程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5日
来信收悉,现就您信中咨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答复如下:
我局已于2011年完成了全市征地区片价调整工作,2012年1月,将调整后的区片价上报市人民政府,当年未予批复,而是实行征地区片价与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相分离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从目前的征地区片价中分离出来,按照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由申请用地单位在征地区片价外另行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实际上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综合补偿标准。
今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完成了新一轮的征地区片价的调整工作,并报市政府审查,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即可公布实施,届时可以从我局政务网或外网上进行查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