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8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曾在2013年5月28日,东丽湖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万科物业举报,邻水苑11号楼1门502在楼顶用彩钢板搭建鸽棚。随即执法队前往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取证,要求其立即停工,并告知该违法建设的相对人到东丽湖执法队接受调查。通知下达后,其业主本人于2013年5月28日11时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经询问,业主本人承认此建设属于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工作人员就此记录在案。随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向业主告知了利害关系,业主本人答应将于10天左右尽快完成拆除。在业主承诺进行自拆的时限内,东丽湖执法大队多次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但对方并未进行拆除反而继续完善鸽棚内的其他设施的建造。鉴于该违法建设直接占用公共空间,妨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对区域内违建治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反映强烈,并多次要求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加之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屡次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均未取得显著成效,依照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东丽湖执法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置,于2013年11月11日向违法建设相对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自拆。鉴于邻水苑11号楼1门502业主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其建设的违法建设拆除,东丽湖综合执法大队于2014年2月25日对该业主下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再次告知其自行拆除,并将案件材料上报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此案件正在履行拆除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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