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的员工,目前现状是:
我在天津河西区购买了公有住房(企业托管产,产权单位:天津河西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想问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支取个人农行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部分?
是否是参照开发区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内的“公房置换”的手续来办理??
十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农业银行津滨支行了解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25328246。您也可以致电农行服务热线95599进行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