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国土房管局刘子利局长、书记您好?
本月8号(星期五)上午,市房管局有关部门领导一行3人来到我们的居住地河东区六纬路119号大院,该大院隶属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管辖,对1号楼、2号楼、3号楼进行走访,勘察、拍照。我们是居住在2号楼和3号楼的居民,房管局的有关人员表示1号楼为“危楼”,2号楼3号楼“楼体下沉”。
近期房管站通知我们2-3号楼公产房售卖,我们请问刘局长64年房龄的老楼房”楼体下沉“居住安全难以保证,存在不安全”隐患“,这样的公产房能”售卖“吗?。我们急盼刘局长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回复意见。
谢谢!
老楼房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