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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4-08-07 21:31
 标题:我能申请限价房吗?
内容:

    我是天津河西区单位集体户口,2010年大学毕业到河西区一个单位工作,落下了单位集体户口,户口在人才中心管理。工作不久后来我又出国读研究生,2014年3月回来,原单位这些年效益不好,人都散了,也没给我交公积金。我回国后自己应聘到一家培训机构当老师,是兼职的,也没给交公积金。我现在26岁,单身,一个人在河西租房住着,以我现在情况能申请限价房吗?一、我的住房证明怎么开呢?二、我的财产证明怎么开,我租房,每月要付房租,吃饭,兼职工资刚刚够,工作才不到半年,没有上年工资不超过6、75万一说?三、我没有公积金,如果要使用公积金必须要满一年吗?使用异地辽宁父母公积金行吗?我看使用公积金政府还给补贴什么的,使用父母公积金有补贴吗?谢谢!在等待

回复部门:国土房管局   回复时间:2014-08-11 09:53   是否超时:否

 

赵静静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具有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收入条件: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2人家庭及单人申请,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

3.财产条件: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4.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须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其它申请要求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 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证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登录“天津住房保障网”进行查询,或拨打本市住房保障热线咨询电话:23394500。

特此答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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