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北京人,但是我的大爷是天津人,膝下无子无,年龄80,因患脑梗致左半边身体瘫痪,因无人照料,我想接他老人家过来,自己亲自照顾,但是由于属于异地治疗,可能牵扯异地治疗费用问题,如果不考虑这一点,长期下来,作为我们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负担也比较大,所以我想问一下关于,他这样的情况,异地报销有没有特殊的政策。可以既达到异地就诊也可以报销。还能够让我们亲自照料的两全办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退休后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或亲属所在地居住,可以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经分中心审批备案后,在安置地选定的医院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再申报给分中心。具体手续及报销要求请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