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积分落户的制度本人有点意见想提!
我是在天津的一家央企工作 大专毕业 工作七年 单位的养老保险是在北京缴纳的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是在天津缴纳的 医疗保险是单位自己报销 我去天津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积分落户时 工作人员告诉我我没有资格参加加分落户 就因为我没有在天津缴纳养老保险 但是得我的单位在天津啊 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工作了 而且还有自己的房子 我的个人所得税也全部交到天津税务局了七年下来也交了好几万了 凭什么就没有资格呢 你们关于养老保险这的硬性规定是不是很不公平啊 !!!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申请积分落户,应当提供正在履行当中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即合同甲方与缴纳保险的单位为同一单位。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缴费的规定,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您对积分落户政策有好的建议,您可以向发改委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