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大港区海滨街集体户口,我和媳妇均是初婚,现在媳妇怀孕4个月,需在媳妇户籍和工作所在地四川成都办理准生证。成都这边提供了一个婚育情况证明格式,要求我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于我从原单位辞职后已经多年未在天津工作居住,现在的工作单位在北京,长期外派出国工作,想了解一下目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街道办联系方式?能否由朋友代办及办理程序?另外使用成都版本的婚育证明是否可行?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海滨街办事处进行了解,联系电话63957471。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