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周工作六天每天九小时,我能提供考勤,工资条奖金条,考勤,原始指纹记录还有劳动合同(合同写明工资2400,标准工作时制),我可不可以要求计算加班费,用2400为基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并以约定的劳动报酬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应得工资高于约定的劳动报酬的,以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应得工资在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时,应当扣除加班工资的数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