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诉“ 双街镇下蒲口村拆迁问题”,双街镇政府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双街镇是第二批纳入天津市示范镇建设的乡镇,完全符合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镇政府按照示范镇总体规划正在逐步推进,拆迁是以村为拆迁主体,下蒲口村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在充分摸底调查和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履行民主程序后,确定了《下蒲口村示范小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其主要内容是:“按村民《宅基地使用证》证载面积1:1比例还迁楼房;或经历届村委会统一发放,并经现任村委会确认,但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按村委会发放时确定的统一面积1:1比例还迁楼房”。
下蒲口村自2014年4月16日正式启动旧村拆迁以来,绝大部分村民按照《下蒲口村示范小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了拆迁,现仍有少数村民因为各种问题还未拆迁。
1、关于您所反映的“90年代初在原有宅基地上扩建住房并经镇政府确认扩建但未注明面积而得不到合理补偿不拆的”,可以从村委会开具证明到镇建管站进行查询核实。
2、关于您所反映的“有80年代末购买相邻宅基地上集体闲置建筑后与自有宅基地统一规划但原所购集体建筑面积得不到合理补偿而不拆的”,村民购买村集体建筑属公建房,不属于民宅,不在还迁范围,应按拆迁方案无证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情况可直接到村委会进行咨询办理。
为了保证拆迁工作有序推进,镇拆迁工作组在村制定的《下蒲口村示范小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拆迁动员、拆迁政策宣讲及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3、关于村道路问题,下蒲口村在北运河以西,还迁房在张湾集中还迁区,拆迁后按照规划属复耕地块,村正在对已拆迁的村台进行复耕施工,可能会给未拆迁村民出行带来影响,但村委会将尽量保证道路通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双街镇政府
2014-8-6
|